建筑结构拟改变使用用途、改变使用条件和使用要求时。
拟对建筑结构进行加层、插层或其他形式结构改造时。
拟对建筑物进行整体移位时。
建筑结构本身出现明显的建筑功能退化或有明显的倾斜时。
由于外在作用导致建筑结构可能出现损伤时。
二、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,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。
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;
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。
三、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、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,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,全面分析,综合判断。
四、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,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。
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,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;
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,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。
五、房屋鉴定的现场检查的顺序宜为先房屋外部,后房屋内部,破坏程度严重或濒危的房屋,若其破坏状态显而易见,可不再对房屋内部进行检查
房屋外部重点检测以下部分
房屋的结构体系及其高度、宽度和层数;房屋的倾斜、变形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;房屋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;房屋附属物的设置情况及其损伤与破坏现状;房屋局部坍塌情况及其相邻部分已外露的结构、构件损伤情况。
在进行房屋加固前,必须关注加固合理性问题,无论局部加固还是整体性加固,对于合理性问题来说都要引起足够的认识,使用的建筑建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,否则不能达到预期的加固效果甚至使得建筑物受力情况危险